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近日下發通知,要求各地對基層藥品增補開展“回頭看”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之外各地自行增補的藥品品種,都將受到嚴格控制。
通知指出,目前各地增補藥品數量總體偏多,應充分發揮專家特別是一線醫務人員的集體智慧,確保納入增補范圍的品種(劑型、規格)既要符合遴選原則和要求,也要具有地方防治特色,保持數量和結構合理,注重選擇特殊人群(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)適宜劑型規格等。
通知要求,各地對藥品增補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分析,既要客觀評價增補藥品對于初步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發揮的重要作用,也要實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問題,自覺維護國家基本藥物的主導地位,堅持增補藥品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相適應,劃清基本與非基本,厘清基本藥物與增補藥品的區別。
通知提出,各地在“回頭看”時,要對6類增補藥品進行重點分析,包括非醫保品種,臨床使用不良反應發生率較高、高風險、易濫用的品種,療效不確切或臨床循證醫學證據不足的品種,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已收錄療效相似的品種,成分中含珍稀瀕危動植物藥材的品種,分別占各地化藥、中成藥銷售金額前25位的品種。
通知強調,各地應完善增補工作程序,堅持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增補,不將增補權限下放到市縣及以下。
通知明確,6月下旬,國家衛生計生委將對各地增補藥品“回頭看”工作及藥品增補工作進行整體評估和總結。各地應結合自查和抽查情況完善增補藥品工作方案,并報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備案。